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麻雀的苦难——说说一种安徽小吃

麻雀虽小,五脏俱全。

麻雀不大,可以炸着吃,但我也是看了古典小说《儒林外史》才知道的。小说中有位王太太,结过两次婚了,有人建议媒婆沈大脚要把她“推销”出去,久经“媒场”的沈大脚也犯了难:

(王太太)她(再找对象)又要是个官,还得有钱,又要人物齐整,还要上无公婆,下无小叔、姑子(要求没有任何负担)。她自己每天睡到日中午才起来,横草不拿,竖草不拈,每天还要吃八分银子的药!她又不吃大荤,头一日要吃鸭子,第二日要吃鱼,第三日……那酒量又大,每天晚上要炸麻雀,盐水虾,吃三斤百花酒(镇江传统名酒,黄酒)。

《儒林外史》里这段语言描写,放到现在也是标准的喜剧台词,满满的“包袱”。

初看“炸麻雀”三个字,我吓了一跳。小说是真实历史的某种反映,这位有豪气的女士竟然还有这样的爱好。麻雀竟然被端上中国人的餐桌好久了。传说中明朝就有炸麻雀,有一种说法是朱元璋很喜欢——待考证。我咨询了故乡是安徽的学生,答曰:炸麻雀确实是安徽的一种著名小吃。

我以为麻雀是“除四害”(1958年的四害是苍蝇、蚊子、老鼠、麻雀)的年代才遭难的,很多麻雀被村人追得肝胆俱裂,死于非命。

麻雀是体积不大的“有机体”,估计也是特殊作料起了作用。现在市面上已经很少,北方常见的是烤鹌鹑或者鸽子,价格不菲。那麻雀捕起来不易,又卖不上好价钱。或许古代有好多捕麻雀的能手吧。

我没有考据的爱好,但还是尽量找到更多“炸麻雀”的证据。

这位王太太,还有媒婆沈大脚,被《儒林外史》专家李汉秋先生定性为准 “女流氓”,其实,王太太不过是作威作福、好吃懒做而已,说真的,有点像《红楼梦》里的夏金桂(薛宝钗的嫂子)。

小说《儒林外史》交待:王太太的父亲是布政使司,早已经去世,她的初婚是被哥哥卖给人当小老婆的。《红楼梦》里的夏金桂也早就没了父亲(皇商),她的饮食爱好:

又生平最喜啃骨头,每日务要杀鸡鸭,将肉赏人吃,只单是油炸的焦骨头下酒。

夏金桂和王太太真有一比。都是病态的生活环境里长大,病态的人。夏金桂文化水平不高,但见过世面;王太太不识文断字,恶习太多,但总不至于像夏金桂那样对人下死手。

可怜的麻雀们,如果天天被吃,一天五只,一年就要一千五百只。

小编碎碎念的图片

我为被吃的麻雀不平:没有需要就没有杀戮。王太太有美味的需要,1958年的国人是为了政治需要,但那被锣鼓震死的麻雀还能好好下葬不成?吃掉充饥,避免浪费,那年头粮食也不太充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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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表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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