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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内说科比

小编碎碎念科比·布莱恩特的图片因为有些事情不能随性说,于是就来说说科比·布莱恩特

一觉醒来,妻子就告诉我说,科比去世了!

什么?我很惊讶,但一点都不激动。这些天负责激动的神经系统磨损得厉害,已经很不容易激动了。

妻子就说了一些关于科比的话,不太记得说的是什么,虽然才过去不久。我也就在手机上查了查信息,没错,是意外去世了,还有他的二女儿Gianna和几个新闻上不具名的人。想了想,还是在朋友圈上发了条信息,“我们的青春又凝固了一小块”。

其实凝固的一块也不小,从他和大鲨鱼奥尼尔的OK组合时代看起,看到他退役,看他的球赛,时间是很长的。有三年是在湛江的一个大学里工作,虽说是大学,校园里到处鸟语花香,牛哞狗叫,校园外良田万顷,地广人稀,其实是偏远的农村。寂寞的时光里,案头阅读读坏了整条背龙骨,经常的娱乐调节是打篮球和在网上看科比打篮球。有时候正蜷在椅子上看科比打篮球的网络直播,就听见楼道里一个男声响起,科比!科比!

那是租居在教工宿舍里的学生在唤他养的一只小小的宠物犬。那时我就有点烦他,取什么名字不好,非要叫科比!那时我是真的足够寂寞无聊,连别人叫宠物犬什么名字都要介意;这些天我达观多了,万事安如山,简直可以修炼成不动明王。有人还激动地要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人类,我就不在乎了,人不是本来就应该有罪感的吗?

说起来我也谈不上多么喜欢科比,因为鹰郡事件什么的。美国职业篮球的商业性和黑白分明的种族问题,有时也令人恶心。但是,相比勒布朗·詹姆斯过分文明的面目和斯蒂芬·库里人畜无害的样子,我又觉得科比正常一些,似乎是值得喜欢的。

不过,篮球原因还是更重要的,如果就是打球,仅仅是打球,我肯定是很喜欢科比的,因为他虽然常常“四氧化三铁”,但是“美如画”呀!如果要投一点个人因素进去的话,我喜欢的是卡尔,对,卡尔·洛瑞。卡尔是个普通人,普通球员,打球不太好看,很少生活在聚光灯下。偶尔有聚光灯照到他那,他似乎也不太受到影响,他仍然在做一个普通人、普通球员该做的事情。

因为篮球原因,我有点遗憾自己个子太矮。如果个子高一点,我想我可以换一个职业。但是,以赛亚·托马斯们证明,我没那么爱篮球。我曾经每天清晨五点起床去球场练习投篮,但后来把绝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案头阅读上。读到路翎的小说《求爱》时,就有一点小小的激动,小说居然写主人公胡吉文打篮球,爱而不得就去疯狂打篮球。这是现代文学绝无仅有的品类,文人们普遍文弱,不擅长体育运动,只擅长社会运动。马原的小说《虚构》也写到了打篮球,但他写的更像是一个刻意植入的噱头,没劲儿。路翎的小说《求爱》也算不上好小说,但因为爱屋及乌,昏了头,我还曾经硬掰一个“句群反讽”的说法来解释它。

读书总是令人遗憾。更遗憾的是,我只能读书。

后来,有一个被归为80后作家的张佳玮老写篮球评论,在天涯网站、新浪体育和虎扑都遇到过,粗看文采斐然,也是个懂球的,细看就不太喜欢,一套一套地,像是八股文挂在了篮球框上。当然,要比那几个总是让人忍不住静音的篮球主持和评论员好,也比后来新浪直播、腾讯直播整出来的女主播好,至少不闹心。

我也写过一点跟篮球有关的诗,其中《篮球的十四行》应该是跟科比有关的——

伤痕累累了吧?但是,带上你的球,

让白天和黑夜自由旋转,你的脚步,

依然带着风,带着空灵,带着忧郁,

你一转身,后仰,天空在向你招手。

无数星辰闪烁,那是恋栈不舍的人,

还在欺骗亿万年后的天才,那么你,

平庸如同脚下的泥土,你不必在意,

偶尔投篮是否有掌声?你可以深沉。

你眼角布满风霜的印痕,你又晃动,

却无从甩开对手贴防,你只好传球,

等待它应声入网。血水和着汗水流,

你龇牙咧嘴,看别人挥手写上剧终。

新的搏杀又要开始,你是球面一点,

完全身不由己,又要开始新的一天。

诗写在2009年8月27日,那时科比得到保罗·加索尔的助力,重又打得风生水起,令一众“赢球迷”欢呼不置。那时我更喜欢的球员是布兰登·罗伊,一个不会在无法投篮之后才传球的球员,不会在队友恐惧投篮时不接管攻防的球员,所以对于科比和勒布朗,我都是反讽。可惜如同我的球技稀烂一样,这所谓的诗也写得稀烂。科比呢,到底还是厉害,退役后做了个动画电影《亲爱的篮球》,居然就获了奥斯卡奖。人和人还真是不一样,聪明人打篮球打得好,做别的事情也好,地位高,令人尊敬。蠢货呢?要是地位高了,就只有令人唾弃。我庆幸我没有什么地位,不然首先就要唾弃我自己。

都是爱打篮球的,但科比有球用,而我没球用,去年买了个球,也不用。好吧,我摊牌了,我是个大学老师,业界赠名“学者”,如果再教不好书写不好文章,我唾弃我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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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表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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