话说“讼棍”与“战争贩子”

看央视十二套《法律讲堂》(文史版),看了一个南宋时期州官惩治“讼棍”的案例,题目是《讼棍的阴谋》;而后新闻节目中又收看了俄乌战争中,美国的军火商大发其财的消息。这便让我猛然萌生了“讼棍”与“战争贩子”的话题。
《法律讲堂》惩治“讼棍”的案例,说的是南宋时代,有一个大富翁莫老爷与下人朱三妻子私通,生下一子,还随时送钱粮接济。在孩子十多岁的时候,莫老翁一命呜呼。“讼棍”赵家“五虎”觉得有机可乘,便来朱家挑唆告状,企图从中渔利。他们第一步是让朱三和儿子打下空头借条,而后便让这私生子着孝服去莫家灵堂哭灵。虽然莫老夫人顿生怒气,斥责这私生子怎能随意认爹,而莫家大少爷却阻止了母亲的不理智行为。他告诉母亲,父亲与朱三妻子私通生下孩子,是公开的秘密,而今前来哭灵,意欲分得家产,必然是有人指使。我们如果不认,必然引起诉讼,到头来还得给他家产份额。不如我们现在就认下,给他应有的份额,可以免去讼累和大笔费用。莫老太听从了长子的意见,当即认下这个“野老婆”生下的私生子,接到府中生活去了。那赵家“五虎”见挑唆讼事之计不成,便以空头借据为由,到衙门状告私生子和朱三,要求他们清偿1000两白银。莫家大少爷与新认的同父异母的三弟,到大堂应诉说明情况,亏得州官清明,查清借据真伪之后,惩治了“讼棍”赵家“五虎”。
这个故事耐人寻味,很有哲理性,让我颇为感叹。
“无讼”是儒家思想的重要理念之一,可谓“国粹”。我在南方旅游时,看到许多名门大户的家教格言中就有“不打官司”的内容。在咱们这里,也有“冤死不告状,穷死不做贼”的民间格言。这虽然与儒家“无讼”理念没什么关系,却是草根老百姓低层生活的“经验”之谈,是多少辈子传下来的。打官司,根本就没有老百姓的好果子吃。结果几乎都是赢也败家,输也败家。现代人也总结出一些腐败法官“吃了原告吃被告”的说法,也说明了老百姓的诉讼之路是多么的艰难!
而案例中的这位莫大少爷,深知自己只是一个土财主,莫如早早承认事实,给这同父异母的弟弟以应有的利益,何必惹得诉讼经官,付出大量讼费支出?表面是吃了亏,其实是便宜得很!
这样说来,“讼棍”的目的就是竭力挑唆别人打官司,而后他们才有“生意”,有收入,大有可能是一讼致富!
由古代“讼棍”,我联想到现代的“战争贩子”。
在咱们这个地球村里,没有底限,缺德带冒烟儿的“人家”还真有。美国等国家的一些军火商的代言人,大概就属于“战争贩子”一类了。无论正义非正义,只要战火一起,杀人武器是必不可少的。无论是谁,都要购买和制造武器,武器是越狠越好,最好是一招儿打败对方,在“大炮射程之内”实现自己的“真理”。这样,财富便滚滚流入军火商的腰包了。
我想,这个世界不太平,总有战事,大概主要原因就是“战争贩子”在煽风点火吧。
在战争这个罪恶活动中,受伤害的大都是平民百姓。那些酝酿战争、挑起战争的政客们,应该是罪魁祸首,应该千刀万剐!
现在,世界已经进入文明时代,人们对战争开始正视和厌恶了。就是这次俄乌战争中,也有了“平民安全通道”了,将来能不能追究一些人,一些国家的“战争罪”,也有待于全世界人民的共识。
反对暴力,反对战争!有争端可以坐下来谈嘛!为什么要依仗胳膊头硬,来随意欺负人?
要和平,不要战争,千万不要上“战争贩子”的当!
要和谐,最好是“无讼”社会,千万不要上“讼棍”的当!
这是我的理想。
小编碎碎念的图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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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表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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